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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限制高消费是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经常采取的强制手段之一。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实施乘坐飞机等高消费行为。然而,还是有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通过其他手段购买机票,规避限高令。今天(8月15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就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例。
今年五月,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关于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的专项整治行动,镇江京口法院按照统一安排部署,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近日,在一起执行案件中,根据查实的违反限高令情况,京口法院对被执行人甲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
被执行人甲某经营某汽车系统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多笔借款合同纠纷无法履行,其中有两件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在京口法院执行。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单位提供的信息,我院执行干警发现甲某虽被限制高消费,但2023年仍存在3次乘机记录。
执行干警立即核实相关情况,确定甲某存在违法情形,当即向其发送《约谈通知书》,要求其来院接受调查。经传唤约谈,甲某承认了自己的行为,主动承认错误并书写了悔过书,对案件的债务履行,甲某表示希望能逐步偿还债务,目前也在积极和债权人沟通分期还款方案。
执行干警就相关情况与债权人进行了核实,经查甲某所述是事实,考虑到其认错态度良好,保证不会再犯,最终决定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甲某表示对罚款决定无异议,自愿接受处罚,并当场缴纳了罚款。
据了解,镇江京口法院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共传唤被执行人12名,责令3名被执行人作出书面悔过和承诺,对10名被执行人处以罚款共计38000元,快速、精准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违反限高令者,以实际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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